在TR CU 021/2011《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下申请EAC认证,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认认证类型 EAC证书按照产品性质分为EAC合格证和EAC符合性声明,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食品一般属于安全要求较高的产品,通常需申请EAC合格证,但具体需结合产品情况判断。若食品为自行生产用于自身需求(非商业用途)、未加工的动物源性产品(需进行兽医卫生检验)、醋酸(需办理拒绝函),则可能无需EAC认证
重工业生产的设备和机械必须符合与一般安全、安装、运输和操作有关的一些要求。当然,证明符合这些标准的程序也有规定,而所有这些都在海关联盟的技术法规TR CU 010/2011 "关于机器和设备的安全"(TR CU 010/2011)中有所涉及。对于制造商或供应商来说,这都意味着他将被要求对他打算投放市场的工程产品进行EAC符合性声明或EAC认证。
根据2009年的法令任何类型的马铃薯都必须获得EAC符合性声明证明该产品符合海关联盟食品安全技术条例(TR CU 021/2011)的所有要求。根据同一法令,从2010年起GOST认证不再是强制性的,因为马铃薯EAC符合性声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现在已经起草了一份EAC符合性声明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