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联盟委员会2011年9月23日第799号法规决定批准了TR CU 009/2011“关于香水和化妆品的安全性”,其中香水、花露水、古龙水、芳香水,香水水需要根据EAC符合性声明认证方案 3d、4d、6d 评估(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法规要求。如果产品香水使用纳米材料制造或供儿童使用,则SGR国家注册证书是确认合规性卫生部注册。
连接到交流电源的运动和训练设备必须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要求的EAC合格证书和EAC声明:TR EAEU 037/2016“关于在电气和无线电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电子产品”、TR CU 004/2011“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TR CU 020“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如果此类设备包含电源则还需要根据2016年10月21日第849号部长会议法令通过符合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系认证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