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产品认证立法监管法规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产品和服务认证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食品质量和安全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合格评定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2019年8月15日的命令第44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合格评定体系和发展一套试验实验室》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1994年8月12日的决议第409号:"关于批准必须认证的产品清单、进行认证的程序、需要证明其安全的产品进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土的程序"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2002年10月3日的决定第342号《关于改进产品和服务标准化、计量和认证制度的措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2004年7月6日第318号决议"关于简化产品认证程序的补充措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2009年6月10日第158号决定"关于改进和简化开展商业活动时获得许可的程序"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2011年4月28日第122号决定(含附件)《关于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实施程序的补充措施》
必须认证的产品清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部长内阁2011年4月28日第122号决议附件1
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于2005年3月18日注册的产品认证规范第1458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2005年4月6日第1465号登记的《产品安全要求申报程序条例》
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2005年4月6日第1464号注册的认证产品和服务检验规范
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2005年9月28日第1513号注册的关于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同类产品的认证规范
2000年3月18日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第911号登记的旅游服务认证程序。本程序已根据下列规定失效 命令乌兹别克斯坦标准化、计量学和认证机构总干事,2017年6月12日第400号,关于取消旅游服务认证程序及其变更(规范)。2017年6月16日第911-2号请参阅。
1.2000年2月26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登记的《关于必须经核证的货物(产品)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土程序的指示》第901号。本说明书自2016年10月5日起失效,符合条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机构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海关委员会2016年6月1日第п-3,01-02/16-45号,关于必须通过认证的商品(产品)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程序的指示失效,以及2016年7月1日第901-5号请参阅。
《食品卫生合格证签发程序说明》、食品生产工艺设备和民间消费品(2005年11月28日司法部第1525号)
生产的乙醇-精馏物的试验程序和向成品库的移交程序条例(2007年9月6日司法部(第171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认证体系工程和服务支付规范2013年10月11日司法部(第2516号)
《申请作为人员参加合格评定领域的专业人员认证程序规定》(2015年12月30日司法部(第2748号)
《质量鉴定实施条例》(2017年7月21日司法部(第2899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完善合格评定体系,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一套检测实验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正在开展系统性工作,以提高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按照国际标准生产产品,更新现有的测试和校准实验室,并向公众提供优质和安全的产品。
乌兹别克斯坦为了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从根本上改善合规性评估领域的活动,发展一套部门间和创新的测试和校准实验室,广泛吸引私人投资,并根据国际标准对国内产品进行评估,批准于2019-2020年在塔什干市建立一套国有企业测试和控制设施根据国际组织的标准、要求和规范,对食品、农产品、电气、轻工、机械、建筑、聚合物和化学产品以及高技术产品进行全面测试的现代测试实验室组成
乌兹别克斯坦认证中心:
认证部门、测试实验室进行以下工作:
活动领域
对该地区生产和进口的以下产品进行认证工作:
食品和美容化妆品认证机构;
建筑产品认证机构;
机械和金属产品认证机构;
化学产品认证机构;
电气技术产品认证机构;
轻工业产品认证机构;
认证联系中国代表处:
上海经合工业设备检查有限公司
021-36411223 021-36411293
邮件:gost@gost.org.cn gost-r@163.com
skype:gostchina
微信:1862186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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